在垦区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
时间:2018-07-16
来源:农垦分院办公室
编辑:耿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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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垦区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
(2018年2月13日)
农垦分院检察长 高杉
同志们: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的要求,总结去年工作,分析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今年的检察工作。下面,我结合垦区检察实际讲三个问题:
一、2017年垦区检察工作的简要回顾
2017年,垦区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坚持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遵循深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的要求,主动适应形势的变化,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维护垦区社会稳定和发展,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落实。
(一)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垦区社会和谐稳定。共受理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案件10件10人,受理普通刑事审查逮捕案件452件591人,提起公诉1664件1797人。顺利完成了郭立新、郭双喜、张成友这一垦区迄今最为重大的黑社会性质案件的攻坚战。依法妥善解决涉检信访问题。成立 “百日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全面梳理涉检信访积案,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分类处理信访问题。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618件,受理举报线索211件,办理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申诉案件1件。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做到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队伍不乱、思想不散,站好最后一班岗,全区共立案侦查贪贿案件42件45人,其中,大案23件25人,要案2人。立案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3件16人。开展预防宣传活动111次,重点工程预防8个,系统专项预防11个。相关部门加强配合服务办案。技术部门加强技术平台的运维保障工作,共完成检验鉴定案件75件,同步录音录像案件45件。法警队依法执行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118人次,送达法律文书166人次。
(三)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各环节的法律监督,更加注重证据的合法性、程序的公正性、行为的规范性和人权保障,加大证据的审查把关力度,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办理纠正漏捕案件3件3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9件,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办理专项立案监督案件13件13人。追漏犯2人,追漏罪44人。民行部门加强公益诉讼案件的挖掘摸底工作,深入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共受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4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16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坚持全面筛查与重点审查相结合,及时发现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线索。共受理39件39人,提出变更建议39件39人,全部得到采纳。
(四)加强案件管理工作,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坚持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共受理案件2070件2476人,送案审核1917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全区已办案件中随机抽选100件104册。加强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公开侦查立案阶段职务犯罪重要案件信息61件,公开法律文书1212份,程序性案件信息导出数2076件。发起流程监控19件。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以机关作风整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为平台,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工作,认真查找班子和个人自身存在的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大整改力度。加强执纪审查,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回避、不袒护。对收到的2件案件线索均进行了认真调查。对绥化农垦院、九三农垦院进行了政治巡视,对齐齐哈尔农垦院、红兴隆农垦院进行巡视回访。活化培训方式,培训检察人员1000余人次。加强调研宣传,在省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100余篇,在高检院和省院论文评选上有9篇论文获奖。
过去的一年,全区检察干警克服案多人少改革任务叠加等诸多困难,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在此,我代表分院党组向大家表示亲切地问候。2017年,垦区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领导干部自身要求不严,带头作用发挥不好;队伍管理失之以宽;工作推着干,缺乏主动性;执法办案工作质效不高,在省院年终工作评价中,分院有的部门工作仅为合格等次;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制度执行不到位;对现代信息技术的学习和应用不普遍不到位。这些问题都是是我们工作的短板,影响和束缚了工作的正常开展。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补齐短板,大力改进。
二、认清新形势,明确新要求
大家应该清楚地看到,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以来,我们国家的法治建设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几年来,我们作为检察人,都亲眼目睹也新身经历了这一重大的变化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的司法体制改革应当说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我们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得到了明显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更加凸显,检察职能作用得到了全面发挥。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更加有力地强化了对全面依法治国和检察工作的领导,形成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为我们做好新时代检察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根据近期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的精神和刚刚结束的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和全省检察长会议的部署,今年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垦区检察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检察机关必须遵循的最高原则;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作为检察机关的根本立场;把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履职尽责,作为衡量和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把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能源动力;把不断加强党的建设工作,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
在这样一个总的指导思想下,我们提出总的工作要求:一是在观念上,要自觉接受新时代新发展的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常态,特别是要与农垦企业化改革同频共振,紧紧围绕垦区的改革发展大局履职尽责。二是在行动上,要主动回应垦区人民群众对平安需求的关切,对检察工作的期待。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迅速进入临战状态,有力惩治犯罪,促进垦区和谐稳定。三是在职能上,要聚焦办案,针对社会反映突出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进一步加大司法监督力度。四是在工作重心上,要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后的新情况,调整工作重心,找准检察工作新的增长点。
三、适应新形势,落实新任务
新时代、新任务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形势、新变化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课题,新问题、新困难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挑战。为此今年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紧紧围绕垦区改革发展的大局,进一步做的好“护垦佑农”工作。农垦的“企业化”改革已正式拉开序幕,对农垦来说这是划时代、历史性的根本改变,在历行了70年的固有体制上动大手术,其难度、复杂性可想而知。改革中许多利益冲突、各种矛盾会突显出来。我们要作好应对的准备,在司法办案中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支持改革,保证农垦改革的顺利实施。把“护垦佑农”活动抓起来,把维护支持农垦改革作为“护垦佑农”的重要任务。
(二)以扫黑除恶为牵领,加强平安垦区建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政治担当,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非法传销、拐卖等犯罪,依法保护人民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特别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担当。一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去认识和参与这次项活动,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整合全区的有效力量,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形成打击合力。侦查监督、公诉等部门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配合协作,重大案件坚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部门及时固定证据,加快案件消化处理。与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确保对每起黑恶犯罪案件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积极参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综合治理,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形成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实效。加强检察环节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积极防范、妥善处置由利益诉求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引导公民既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又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加强民生检察工作,大力推动健康法治建设。一是深化打击涉医犯罪专项工作,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机制。加强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司法保护,突出惩治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犯罪、虐待幼儿犯罪以及针对老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犯罪。坚决惩治恶意拖欠农民工薪酬。二是强化涉农检察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垦区稳定、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工利益的犯罪,突出惩治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黑恶势力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继续紧盯惠农项目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突出问题,严肃惩治侵犯农工利益的“微腐败”。强化对土地承包、适度规模经营等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三是重点强调生态保护工作。从垦区实际来看,农垦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有耕地4320万亩,占全省耕地的五分之一,林地1380万亩,草原527万亩,水面378万亩,50条河流,200多个湖泊,湿地资源丰富,仅建三江辖区内就有300多万亩湿地。因此,一方面要严厉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犯罪,另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加大保护力度,充分利用基层检察室这个平台,把检察室建成资源环境保护以及作好公益诉讼的“先遣队”。加强生态环境检察室建设、将工作重点扩展到生态环境保护上来,这既是我们的重点工作,也是我们的特色和亮点工作。我们要深化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促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做到定人、定岗、定职责、定任务,在此基础上,抓重点、树典型,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经验交流,把典型经验在全区推广,促进工作上新台阶。
(四)紧紧围绕“法治垦区”建设,提高检察监督能力。要坚持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保持加强检察监督的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监督工作。一是全面加强刑事检察工作。完善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和死刑复核监督机制,落实人权法治保障要求,更好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完善“捕、诉、监、防”一体化机制,推动完善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和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体系。二是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积极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准确把握法定案件范围,结合垦区的实际情况,重点办理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领域的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完善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协作机制,开展对行政非诉执行的专项监督。三是把“转隶”后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申诉检察上来。严格落实信访维稳责任,完善纠防冤错案件长效机制,强化反向审视、内部监督和权利救济保障职能。要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综合考虑违法情形的性质、程度及诉讼阶段,既依法运用抗诉、纠正违法等相对刚性监督手段,又善于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提升监督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探索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大力推进类案监督,加大跟踪监督力度,确保监督权威。
(五)稳步推进改革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要增强改革的大局观,坚定改革的政治定力。做到政策理解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统筹推进到位。
1、全面深化改革。一是进一步做好垦区检察体制改革工作。在全省检察长会议上,高继明检察长特别提出了要积极推进农垦林区铁路检察院机构改革,谈到了基层院的整合问题。在工作中,我们要深刻领会改革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各院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紧密结合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际,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严肃认真对待上级院布置的各项工作,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思想要跟进、态度要端正、目的要明确,扎实做好相关信息调研和数字统计工作,确保垦区检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尤其是各院检察长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要真正把改革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发挥带动作用。做好机构整合、人财物上收和“三定”方案下发后各项工作的具体实施。二是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办案组的设置和组内检察官的办案责任承担,完善员额管理制度,完善动态调整的员额管理体制,健全员额退出、增补机制。入额领导干部要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达不到办案数量要求的退出员额。对于入额后仍在综合部门工作以及“兼岗”、“混岗”的员额检察官,必须调整到业务办案岗位或退出员额。分院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察。要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干部办案责任制。入额领导要直接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决不能出现不办案、办挂名案、凑数案的情况,未完成最低办案量的,必须按规定退出员额。各院要坚持季度通报领导办案情况。认真做好绩效考核工作,努力把好事办好。三是要完成资产和经费上划的准备工作。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农垦检察系统财务统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如期完成。要加强与总局国资委、财政厅资产管理局、省院计财部门沟通,加快资产划转审批程序。并以这次资产划转和人员转隶为契机,严格资产管理制度。完善实物资产台账、卡片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发现解决实物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防出现资产流失或因管理混乱而影响财务上收的情况。要高度重视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做好经费随时上划的准备。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开设银行帐户、确保经费划转后资金的的正常使用。适时启用省院统一的财务管理系统。四是要做好思想和稳定工作。关于垦区检察体制改革,省委、省院是从有利于农垦检察干警队伍的稳定和发展进步为出发点,充分考虑农垦管理与地方管理相互独立的实际情况,遵循改革触及矛盾越少越好的原则,尽量在农垦内部优化组合,不与地方检察院整合,以较小的改革成本,争取较大的改革成效出发。并对机构整合后的机构设置、机构规格、编制核定、案件管辖、以及人员安置和离退休人员归属等,已经有了明确态度。各院要积极做好检察队伍稳定工作,高度关注干警的思想动态, 防止人心涣散和工作滑坡,确保检察队伍稳定。
2、深入推进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符合裁判要求、适应各类案件特点的证据收集指引,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推动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制度;推进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重大疑难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等改革。
3、深入推进智慧检务建设。把智慧检务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检察工作深度融合。按照上级院的统一部署,升级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优化统一大数据办案平台,应用案件管理综合平台和案件质量评查辅助系统。积极参与政法网建设,跨部门大数据整合共享。
(六)以党建带队建,全力抓好垦区检察机关队伍建设。要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以党建为依托,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新时代垦区检察队伍。一要学深学透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 要按照之前制定的学习计划周密部署、抓紧抓好、逐项推进,把全面、准确学习十九大精神覆盖到每个支部、党员和干警,党组成员要带头学,党支部要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坚持和运用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确保学习活动有广度、有深度。坚决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加强机关党建工作。规范运行机制,推进党建工作项目化。逐一明确指标、量化标准,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党建工作进行有效评价,着力构建规范的党建工作运行体系和机制。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全力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尤其是在落实《机关考勤管理制度》上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定期通报制度,严格按照考勤办法兑现奖惩。二要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抓好科学理论武装。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检察宣传调研,积极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诉讼制度改革和法律实务问题研究,畅通宣传渠道。三要大力提升检察队伍履职能力。培育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认真落实高检院的全国调训工作,及时组织干警参加省院举办的各类培训。按照立足岗位、紧贴实战、注重实效的要求,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学习活动。四要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以上率下,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落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种种新表现。积极参与政法委统一部署的执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深化专项整治。按照省院要求,加强巡视巡察工作,防微杜渐。
同志们,面对新的时代新的使命,垦区检察机关要在省院的坚强领导下,在总局党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务实创新,为垦区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