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讲话” 悟“精神”】红兴隆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时间:2023-09-18
来源:红兴隆人民检察院
作者:徐晓桐
编辑:孙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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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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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上午,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八次学习(扩大)会议,专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学林主持会议,院党组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新时代东北地区和龙江全面振兴的一系列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服务保障龙江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建设。
一是运用法治力量更加有力地担起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重大责任,助力平安垦区建设。
二是坚定不移助力实施现代农业振兴计划,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持续深化“检察蓝护卫中国饭碗”工作内容,服务促进黑龙江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更加稳固。
三是以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实实在在解决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加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