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检察机关多措并举深入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专项监督
时间:2021-07-14
来源:农垦分院
编辑:孙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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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师杰

网络司法拍卖是人民法院对涉诉资产利用信息网络方式处置变现的有力举措,是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要途径。但司法实践中存在税费负担违法、拍品评估报告等信息披露不全面、不充分等问题,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和拍品成交率。为保障当事人、案外人合法权利,强化对网拍执行活动的监督,农垦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网络司法拍卖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推动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的公开化、透明化和规范化。
农垦分院通过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调查和法律研究,针对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开拍卖案件中竞买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介绍等栏目中未公示拍卖标的物评估报告和作为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等问题,制订《网络司法拍卖民事执行监督工作方案》,指导九三人民检察院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案件的查办。
九三人民检察院按方案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向九三人民法院制发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并得到法院采纳。农垦分院及时总结九三人民检察院首例网络司法拍卖执行监督做法,召开视频会议,全面推广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专项监督。经过对近3年内垦区网络司法拍卖案件的认真梳理,共发出检察建议30余件,均得到法院采纳,对提升网络司法拍卖规范化,起到了良好的监督效果。
随着个案监督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布的案件在基本事实、法律适用等方面具有很高的相似性。为提高监督效能,各基层检察院向同级法院发出了类案监督的检察建议,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增加了检法两家沟通效率,降低法院因众多个案因素产生的对抗情绪,使检法两家从对抗监督走向合作监督。
办理网络司法拍卖领域案件,关键是收集固定证据,保障被收集的证据不被篡改,且能够确定电子证据收集的时间。办案干警认真研究电子证据相关法律,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探索使用第三方电子证据固定平台“可信时间戳”技术对电子证据进行法律确认。
5个基层院尝试运用联合信任时间戳服务中心签发的电子证书,对司法拍卖平台存在的问题及时加以固定,客观真实地还原事实真相,强化了证据的证明效力。
农垦检察机关开展网络司法拍卖专项监督活动得到了省院的充分肯定。近日,在省院举办的全省民事员额检察官培训班暨全省市(分)院民事检察部门主任会议上,农垦分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梁晓东作了经验介绍,做法被省院在全省复制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