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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院:发挥“检察+无人机”办案优势,助力公益诉讼湿地保护!

时间:2023-09-22

来源:绥北人民检察院

作者:刘振涛 尹石

编辑:孙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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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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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切实维护生态安全,绥北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技术+公益诉讼融合协作工作机制,加大办案力度,以提高工作质效为目标,利用无人机等科技设备,在公益诉讼湿地保护等检察业务中充分发挥技术体系支持作用。

     绥北人民检察院地处松嫩平原腹地,辖区共35个农牧渔场、湿地,资源丰富,具有鲜明的垦区特色。该院探索运用检察+无人机办案模式,开展公益诉讼湿地保护案件线索排查、调查取证工作,为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提供有力技术保障。2023年春季,在格球山农场湿地破坏线索排查案件中,面对湿地面积大、水面广,传统设备难以全面拍摄,取证难的问题,该院技术部门利用无人机高空航拍、GPS测距技术采集该湿地生态环境数据等方式,通过精细化拍摄,全方位获取湿地生态环境细节信息,对湿地地表草坯被旋耕机翻过、湿地四周及中间均挖排水沟等遭到破坏的具体情况进行了固定证据,为后续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提供有力支撑。

     湿地保护等生态环境与资源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通常具有范围广、跨区域等特点,传统勘验受地形复杂、视野狭小、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等客观条件限制,导致在办案过程中人工调查取证难的问题。检察技术部门利用无人机拍摄面广、细节捕捉等优势,特别是具有俯视全景拍摄无盲区的特点,克服了地理条件限制,解决了使用执法记录仪和相机拍摄取证中视角局限、线索问题呈现不明显等情况,同时也节省了时间和人力,便于检察官第一时间掌握巡查情况,为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持。

     下一步,绥北院将加大利用无人机开展公益诉讼湿地保护线索排查力度,在办案中强化检察技术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实现“1+12”的效果,充分利用无人机等科技利剑,做到取证无死角、监督全覆盖,助力公益诉讼证据信息化、精准化、高效化,为保护辖区生态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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