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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院:守护“耕地中的大熊猫” 助力退耕还湿攻坚战

时间:2021-08-05

来源:宝泉岭院

编辑:孙明卉

录入:孙明卉

审核: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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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土地是“耕地中的大熊猫”,但当前黑土地却面临“变薄、变瘦、变硬、变污”的问题,亟需生态安全保障。湿地对东北黑土地的生态保护和可持续丰产有重要作用,保护湿地刻不容缓。

    黑龙江水莲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黑龙江垦区名山、共青、延军农场境内,总面积8952公顷,2003年经省政府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由于历史原因,保护区建立之前在缓冲区内已存在耕地15007.2亩。2018年宝泉岭农垦管理局制定了三年退耕还湿工作方案,截止到2020年名山农场种植户刘某某仍在水莲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名山农场十八队南岛子)草本沼泽型湿地内种植玉米204.52亩,所在农场多次下发告知书,限期退耕还湿,但违法种植户拒绝执行。

 

    此时恰逢农垦改革,实行行政职能属地化管理,农场原有的林业和草原行政职能移交所在地政府,对该行政违法行为无监督管理职权。几经辗转,当地公安机关将此案报送至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经初步查阅了卷宗后,宝泉岭院第五检察部主任余卫东带领办案组赶往湿地现场调查取证,确定事实后,当即向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指定管辖申请,经过认真细致地工作,获得了省检察院的支持。

 

    2021年正式立案后,宝泉岭院开始全面调查核实,明确了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主体,向其充分阐释法律依据,并向相关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诉前检察建议,林草部门经过调查接受了检察机关建议,立即组织执法力量与农场相关部门采取联合行动。虽然在执法现场遇到了暴力抗法,但在当地公安机关的积极配合下,及时制止了进一步升级的违法行为,一举将经营多年的湿地保护区内的农用机车、机械、农资及生活物资全部清理出湿地,同时林业和草原部门建立了常态化监督管理机制,至此,该案圆满办结。

 

    黑土地生态安全保障,更是离不开“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的系统保护。近年来,宝泉岭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紧紧围绕“检察蓝护卫中国饭碗”专项工作,主动填补农垦体制改革的管辖空白,坚持以耕地保护为核心,统筹开展林地、草地、湿地等领域黑土地生态公益保护,切实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全力维护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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