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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泉岭院:建设“五项机制”,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时间:2023-08-17

来源:宝泉岭人民检察院

作者:曹琪

编辑:张泽宇

录入:张琪

审核: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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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断卡”行动以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积极行动,建设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五项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提前介入机制,引导侦查机关取证

     宝泉岭院与公安机关会签《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实施细则(试行)》,确保每一起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因案件提前介入效果好,大大缩短了侦查机关的侦查时长,提高了案件侦办效率。

 

     二、沟通会商机制,全链条打击网络犯罪

     宝泉岭院积极主动与公安机关、法院建立《办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会商机制》,定期召开办理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会商会议,规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案件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确保全链条打击犯罪的同时,案件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三、证据指引机制,夯实办案证据基础

     宝泉岭院根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会议纪要以及相关工作指引,结合辖区实际,针对办案中多发、频发的案件类型,与公安机关共同制定了《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工作提示》以及“十注意”,提示侦查机关在办案过程中注重收集证据程序的合法性。

     四、协调配合机制,行刑衔接惩戒有据

     宝泉岭院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始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办案中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对有组织、成团伙的长期有预谋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成链条打击,一律从严处理,对犯罪情节轻微、系初犯、偶犯的行为,进行从轻处理,特别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出台以后,宝泉岭院对不予起诉的涉案人员,均通过制发《检察意见书》的方式移交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确保案件虽从轻办理,但并非不诉了之。

     五、普法联动机制,反诈开展有制有序

     近年来,宝泉岭院注重反诈宣传,以“检察+”模式,共筑反诈生活圈。一方面通过检察力量,以线上”+“线下宣传模式进行反诈宣传,确保宣传覆盖无死角;另一方面宝泉岭院注重联合社会力量,结合中小城区建设的优势,联合公安机关、法院、社区、企业、学校等各部门共同筑牢反诈防火墙。通过检察+”的力量辐射社会,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扼杀于萌芽之中。

     宝泉岭院将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持续开展“断卡”行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高发态势,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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