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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建华:知行合一 笃行致远 在学习中提高检察工作质效

时间:2022-10-31

来源:建三江人民检察院

编辑:李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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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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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深化领导干部上讲台成效,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和“传帮带”作用,10月25日,建三江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建华以“线上+线下”授课模式,以“结果加重犯的共同犯罪问题”为题目,为全体干警讲述了一堂生动的业务课。
 

 

杨建华检察长将案例与知识相结合,从我国刑法中关于结果加重犯的共同犯罪的理论研究争议入手,结合典型案例以及我院办案过程中的实际案件,阐释司法实践中关于结果加重犯的共同犯罪的划分标准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讲解。
 

 

杨建华检察长就理论上关于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能否成立两人以上共同实行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犯罪,引起了重的结果的情况下,结果加重犯的共同正犯能否成立的问题,对于学术界中的全面肯定说与区别对待说两种学说的主要观点及理由进行了讲解
 

 

关于结果加重犯的组织犯的成立以及结果加重犯的教唆犯的成立。通过对不同学者的观点进行讲解以及司法实务中出现的主要差异的阐释,进而引入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的划分标准,以免造成同罪不同罚的现象。

 

司法实践中不能成立结果加重犯的共同犯罪。通过小案例与大案例相结合,以典型案例与我院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指出结果加重犯的共同犯罪问题与结果加重犯的基本犯罪的共同犯罪相关并引起了重的结果发生二者的差异,同时希望全体干警将学习与实践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联系,达到知行合一,笃行致远。

 

杨建华检察长表示,奋楫笃行,臻于至善,行而不辍,履践致远。学习永无止境,工作是一种学习,工作之余也要学习。不论是中层干部还是青年干警,要勇于担当自己的责任,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不断地学习和探索。党的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我们的学习更要跟上脚步,我们既要抓党建学习和业务学习,也要抓创新思想和实干真干,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在持续的学习中促进检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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