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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垦分院组织召开学习讨论《关于全国检察机关错案检察环节追责情况及9起典型案例的通报》专题会议

时间:2022-02-21

来源:农垦分院

编辑:孙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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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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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7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讨论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刑事错案检察环节追责情况及9起典型案例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伟东主持会议,分院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参加了会议。
 
    “我们不应该把已经掌握的罪证放在天平这一端,而把可疑的材料放在天平那一端,然后把其中较重的一端当作结论”郭伟东副检察长以法国律师勒内·弗洛里奥《错案》一书中的话为引,围绕《通报》中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排查出再审改判无罪的刑事错案情况、对检察人员追责处理情况以及公布的9起典型案例,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政策把握等角度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讲解和深刻的剖析,强调:全体刑事检察干警要从中受到警醒、吸取教训,同时结合农垦刑事检察工作实际,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提出三点要求
 
    ★讲政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刑事检察工作始终。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刑事错案给案件当事人、给社会、给国家、给党造成的重大损害,要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坚决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责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每一件案件。
 
    ★转理念,把规范司法办案贯穿于刑事检察工作始终。检察官要坚守法律守护者的定位,做好法治的“引领者”。将“检察官既是犯罪的追诉者,也是无辜的保护者,更要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落实到位。不能机械司法、就办案而办案,要把案件办成精品,把疑难、复杂案件办成指导性、典型性案件,主动融入发展大局,自觉发挥引领作用。要在办案中讲事实、重证据,严守罪刑法定原则,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强业务,把队伍建设贯穿于刑事检察工作始终。要按照“四化”、“四铁”、“五硬”的要求,全力打造农垦刑事检察人才矩阵和公诉人雁式团体。落实好办案的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强化案件管理,加大指导力度,健全副本备案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提升办案质效。要强化司法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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