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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北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

时间:2021-07-19

来源:绥北院

编辑:孙明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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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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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绥北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会议有两项议程,分别是听取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汇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庆峰同志主持会议并进行领学,该院党组成员参加会议。首先,会议听取了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于洪海同志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汇报。对上半年宣传工作情况、门户网站管理、“互联网+检察”新媒体指数、涉检舆情清查情况以及省级以上媒体稿件采用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随后,由刘庆峰检察长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最高检党组部署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进行领学。通过学习,与会领导干部一致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在新时代的检察工作中,必须更加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到具体检察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履职办案中。
    就下半年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刘庆峰检察长指出,一是要有阵地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摒弃掉对意识形态工作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思想,要牢牢坚持党性原则,增强阵地意识,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把宣传思想工作切实抓起来,将意识形态工作融入各项检察工作中,把握意识形态在业务工作中的主动权。二是要有立场原则,高度重视网上舆论工作,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时代的检察工作要运用好互联网,也要注意带来的负面影响,各位主管领导要注意干警的思想动态,小到一言一行和网络言论,大到检察办案履职,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三是要抓住主阵地,做好检察宣传工作,坚持为业务工作发声。检察宣传工作要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与检察工作的主流相适应,加强理论武装,发出好声音传播正能量,充分发挥正面舆论鼓舞人、教育人作用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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