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讲带学,以例促用——红兴隆人民检察院组织检委会集体学习
时间:202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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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农垦分院发稿
编辑:任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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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师杰
近日,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召开检察委员会第十四届第十四次(扩大)会议,集体学习2024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武新宇主持会议,检委会委员、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及书记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以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为牵引,发挥案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检察办案质效。本次学习采取“案例领学+点评交流”的模式,由红兴隆人民检察院青年咨询委员会的6名成员围绕刑事常见犯罪、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民事仲裁、听证、人民监督员等多个主题,选取跟自身办案紧密相关的案例,讲解采取漫画和PPT相结合方式,深入剖析检察履职过程和典型意义。通过 “解剖式”的分析,提炼同类典型案例的共性特点,将办过的案件作对比、找差距,分享办案经验和工作心得,探索发现提炼案例的“亮点”“要旨”。
各检委会委员对案例讲解进行点评和研讨交流。旨在通过学习典型案例,更好掌握案件办理的关键点和法律适用标准,更深刻领会案例背后所蕴含的司法理念和法治精神。
会议强调,一是深刻认识检察案例指导作用和意义,始终把典型案例培育作为提升办案质效的抓手。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要在思想上树立案例意识、重视培植案例,优秀的案例是案件高质效的体现。通过案例学习和解读,将案例研习融入检察办案日常。二是强化对办案经验和典型案例要素的打磨和提炼,突出案例的独特性及检察办案质效。行动不能“慢半拍”,要在行为上找准案例的采编方向。以人民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和检察重点工作为出发点,在日常办案中及时发掘具备典型案例潜质的案件进行培育,做到心中有数、快人一步。同时,提升案例编写能力,及时准确提炼规则与经验,从源头把好案例质效关。在重视案例研究和提炼的同时做好案例的收集、推荐和复核,着力打造精品案例。三是通过参引和应用案例提升检察官以案释法、以案明理的能力水平,最大发挥案例的实用效能。在检察办案过程中,检索案例并参照类案示范,有助于释法说理,有效提高办案质效。增强各部门协同效率,在机制上凝聚合力,形成培育和应用典型案例的“闭环”。推动检察技术与案例应用深度融合,为检察官办案提供智力支持和参考,形成“学用结合”的良好氛围,更好服务高质效办案。
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将坚持以典型案例培育和应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继续开展案例分享和交流活动,以更优的法治产品赋能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