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民生】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开展药品质量安全实地走访活动
时间:2024-11-08
来源:红兴隆人民检察院
作者:谢恩
录入:林娜
审核: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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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许多家庭都会在家常备一些常规药品和慢性病药品,为切实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11月6日,红兴隆人民检察院干警在辖区内开展药品质量安全实地走访活动。
检察干警聚焦村级医疗机构药品安全问题,实地查看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资质以及药品购进台账、票据等,重点查看药品来源渠道、药品储存以及使用期限等,严格把关是否存在不规范的情况。通过走访发现,个别诊所存在药品未按照规定储存、药品阴凉柜存放日常生活用品、医疗废物未及时收纳等问题。
此次行动共走访卫生所、药店3家,发现问题2处,当场改正1处。
检察官特别提醒
药物保存注意事项:
对于一些拆零药品,特别是瓶装片剂、胶囊剂已离开原包装的药品,保存条件不符(比如纸袋包装)医生处方一般三到五天量,如果后期有剩余就应丢弃。
带有原来包装开启后的片剂保存不当出现裂片、花斑、松散、暗影、异物斑点、霉变、粘连、异味等,胶囊剂出现黏结、变形、渗漏、异味等现象也应丢弃。
对于糖浆剂、口服溶液剂、混悬剂、乳剂等制剂贮藏过程中不得有异味、变色、酸败、发霉、产气和变质现象,这些液体制剂开启后容易污染变质,分剂量的时候操作应注意避免污染,且短期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