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动态 首页/ 检察动态/

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开学第一课,咱们讲讲“预防校园欺凌”!

时间:2024-08-28

来源:宝泉岭人民检察院

作者:张博宇

编辑:孙明卉

录入:林娜

【字体:  

      为进一步增强少年儿童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在新学期到来之际,宝泉岭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以“预防校园欺凌 争做法治少年”为主题,深入宝泉岭第二高级中学,为数百名学生讲授“预防校园欺凌”开学第一课。

      课堂上,检察官曹琪通过法治知识PPT、普法视频及开展互动游戏等方式,向同学们介绍校园欺凌的定义、形式和具体表现,让青少年学生在互动中深刻感受到校园欺凌的危害,切实提高学生的参与感与认知度。同时结合具体的校园欺凌案例,向同学们展示校园欺凌行为对被欺凌者造成的身体伤害与心理伤害,及施暴者的法律后果,让青少年学生真正认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并重点针对“欺凌”与“玩闹”的区别进行了解析,不让两者在学生及家长心中混淆,避免“小闹”变味,影响同学之间友谊。最后,检察官曹琪向同学们发出倡议,我们既不能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也不能做校园欺凌的受害者,更不能做校园欺凌的旁观者,要争当制止欺凌的责任者,在遇到校园欺凌时及时向老师及家长报告,紧急情况下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少年强则中国强,青少年是我们祖国的花朵,是我们祖国未来的希望”,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真正地将法治融入学生的日常生活、学习当中,全力营造法治校园氛围,让青春不留遗憾。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 邮政编码:150090
黑ICP备05000574号 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