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黑土湿地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垦检察机关公益讼诉业务素能专题培训班圆满结班
时间:2023-05-29
来源:本站
作者:农垦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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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2日至24日,黑龙江省农垦检察机关公益讼诉业务素能专题培训班在哈尔滨成功举办。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参加开班仪式并提出具体要求,两级院公益诉讼战线30余名干警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班由农垦分院第六检察部主办,邀请东北林业大学副教授孙晓新,黑龙江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院工程师张宇,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全监管处副处长秦学谦等领导和专家以湿地资源保护与管理、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应用及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解读为主要专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授课,省院第八检察部对本次培训进行了指导并派员参加培训班。
在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应用专题中,授课老师们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详细讲解了湿地资源的特征、功能、分类、湿地生态系统恢复以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应用等内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中,授课老师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详细讲解了农产品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农产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授课老师运用丰富的理论知识、专业的研究视角为学员们讲解了相关课程,针对学员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辅导,并结合实践中检察公益诉讼遇到的难点和和热点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理论研究及心得体会,令大家深受启发。
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为今年顺利开展农垦黑土湿地公益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保护专项工作明确了重点,为如何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司法办案效果相统一开拓了思路,培训内容干货满满,受益匪浅。
近年来,农垦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农垦特色优势,坚持“小切口,大作为”,持续在黑土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性和引领性的案件,其中两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通过办案向省人大提出的黑土地轮作休耕和黑土地生物多样性两份立法建议被省人大吸收采纳;黑土地塌陷行政公益诉讼案、轮作休耕补贴资金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黑土地电捕蚯蚓危害公共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三起案件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
下一步,农垦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分院党组总体工作思路安排和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重点工作任务,深入研究分析当前农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转变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紧紧围绕服务龙江垦区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大局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责。
在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应用专题中,授课老师们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详细讲解了湿地资源的特征、功能、分类、湿地生态系统恢复以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的应用等内容。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题中,授课老师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详细讲解了农产品安全风险管理和标准制定、农产品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
在为期三天的培训中,授课老师运用丰富的理论知识、专业的研究视角为学员们讲解了相关课程,针对学员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针对性辅导,并结合实践中检察公益诉讼遇到的难点和和热点问题分享了自己的理论研究及心得体会,令大家深受启发。
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培训为今年顺利开展农垦黑土湿地公益保护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公益保护专项工作明确了重点,为如何提升办案质效,实现司法办案效果相统一开拓了思路,培训内容干货满满,受益匪浅。
近年来,农垦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能,充分发挥农垦特色优势,坚持“小切口,大作为”,持续在黑土地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性和引领性的案件,其中两起案件入选全国典型案例;通过办案向省人大提出的黑土地轮作休耕和黑土地生物多样性两份立法建议被省人大吸收采纳;黑土地塌陷行政公益诉讼案、轮作休耕补贴资金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黑土地电捕蚯蚓危害公共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等三起案件被中央电视台专题报道。
下一步,农垦检察机关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分院党组总体工作思路安排和全省公益诉讼检察重点工作任务,深入研究分析当前农垦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转变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紧紧围绕服务龙江垦区经济社会和生态发展大局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