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有组织犯罪法】打防并举 标本兼治——宝泉岭院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
时间:2022-05-23
来源:宝泉岭人民检察院
作者:朱晓蕾
编辑:张泽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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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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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是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化推进之年,《反有组织犯罪法》在5月1日正式施行,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稳定。
5月20日下午,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斌领学了《反有组织犯罪法》重要内容。党组成员及内设机构正副职参加了会议。刘斌检察长从《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以及相关概念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着重对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等内容条款进行了逐条逐项分析解读。就如何进一步形成落实和运用《反有组织犯罪法》的自觉和主动,他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反有组织犯罪制度发展的一座里程碑,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总牵引。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人民安宁。
一要坚持法律标准,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整治。扫黑除恶斗争转入常态化,要将《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化教育、医疗、金融放贷、市场流通新四大行业领域整治,把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原则不折不扣落实在日常办案中,充分发挥“检察委员会”“检察官联席会”“业务剖析会”“业务目标分析会”的重要作用,以“求极致”精神将案件办到“止于至善”,切实提升案件质量。
二要坚持以案促治,参与辖区平安宝泉治理。近年来,我们健全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各部室相互配合、抱团前进,办理了省院挂牌督办的“5.09”涉黑专案、省院指定管辖的“10.12”系列毒品专案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形成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压倒性态势。下一步,要进一步规范检察建议制发整改,深入分析滋生犯罪的土壤、成因,找准社会治理、行业监管中的问题和缺漏,强化诉源治理,向行业主管部门等单位组织提出有针对性、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加强对检察建议落实回复的跟踪问效,提升检察建议质量,破解“为发而发”“发得不准”“发不出去”“发无回复”等问题,不断健全黑恶势力源头防范治理机制。
三要坚持以案释法,完善反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机制建设。内设机构负责人要以“学习型”“成长型”部室建设为抓手,分层次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培训、理论研究,全面理解和把握该法的主要内容,把学习、宣传、实施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积极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和以案释法活动,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社会知晓度,增强青少年和人民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斗争意识,形成共同尊法守法护法浓厚氛围,努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