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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核心标志性职能,是刑事检察的“看家本领”。为贯彻落实最高检、省检察院对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的部署要求,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开展出庭评议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工作要求,着力强化公诉能力建设,持续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农垦分院制定印发了《农垦检察机关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实施方案》,组建评议组赴各基层院开展推门听庭评议,推动农垦刑事检察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工作整体提升。
5月11日,农垦分院评议小组对随机抽取的红兴隆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进行观摩评议。红兴隆院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员额检察官及助理参加。

作为2026年出庭公评议诉第一案,该案案发时间跨度长,被告人拒不认罪,证人证言多且前后变化,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的办案难度大,被告人、辩护人又提出鉴定人出庭申请。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在讯问环节围绕争议焦点精准讯问、环环相扣,牢牢把握指控主线;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分组举证,精准剖析了被告人地位作用,在鉴定人出庭质证过程中,围绕争议焦点,公诉人有针对性询问,进一步夯实证据证明力;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条理清晰、层层递进论证了指控逻辑,并针对性回应辩护人的辩点,完成了5个小时的出庭支持公诉工作。
“本案时间跨度大,定性难度大,庭审中公诉人逻辑清晰,指控有力,应对得当,建议对被告人的伤害故意等争议焦点设计有针对性地追问,强化庭审效果。”“公诉人庭审前准备充分,尤其是关于成伤机制认定等争议焦点,针对鉴定人的提问非常具有针对性,让鉴定意见十分具有说服力。”“建议在发表公诉意见过程中强化释法说理,让被告人明晰其构成犯罪的原因。”“建议在文书制作上进一步加强,在法律事实表述上应更加详细准确。”评议会上,参与庭审观摩评议人员围绕公诉人当庭表现、法律文书制作、法庭辩论技巧以及庭审整体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点评,大家既充分肯定了公诉人在庭审中的亮点表现,也指出了在举证、答辩等方面的可优化之处。
农垦分院评议小组全程观摩评议,对本案的出庭支持公诉工作做了全面点评,直面问题指出,要加强文书制作的规范性,强化法庭释法说理,对影响案件定性的关键矛盾证据,必要时应当当庭释明、予以回应。建议刑事检察部门深入总结庭审不足,以评议活动为契机推动公诉基本能力建设,练就过硬刑事检察基本功。
下一步,农垦分院将接续在各基层院组织开展庭审评议活动,随机抽取案件听庭评议,以评议活动为抓手,以听促学、以评代训,把观摩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质效的实际行动,推动干警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以更扎实的业务功底、更严谨的司法作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