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四方台:“四个强化” 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时间:2022-09-13  来源: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检察院   作者:四检宣     编辑:何其伟     审核:王立岩     录入:何其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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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组织领导,拉紧防骗这根弦。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摆上重要日程,深入学习最高检发布《检察机关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及相关司法解释,深刻认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呼声,有效防范化解养老诈骗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制定《双鸭山市四方台区人民检察院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专项行动和规范整治环节的任务措施和方法步骤,强化了责任落实和职责分工,对开展专项行动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为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提供了制度保障。三是强化责任担当。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落实,把开展好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本地区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切实增强推进专项行动的使命担当,坚决把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具体办案工作中,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强化能动履职,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一是坚决严厉打击。对近年来办理的涉老年人诈骗、合同诈骗、集资诈骗等犯罪案件进行复查,全面排查梳理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养老诈骗犯罪线索。对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严查快办。二是积极追账挽损。在办案中将追赃挽损与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制度运用结合起来,督促引导犯罪嫌疑人主动退赃退赔,帮助老百姓挽回经济损失。针对疑似涉及养老诈骗案件开展介入工作,从提前介入开展督促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避免遗漏可追缴资产,避免造成财产被隐匿转移或毁损。三是推进溯源治理。结合养老诈骗案件的办理,主动分析研判案件背后的原因,对发现的行业系统问题、风险和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探索开展公益诉讼,向食品药品、市场监管、卫生健康、住建、公安、街道办事处等多领域多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推动以“我管”促“都管”,加强老年人个人信息保护。

  强化协调联动,织密防骗“保护网”。 一是加强内部沟通。通过搭建部门联动平台方式,控告申诉部门接到相关控告线索后,第一时间移交刑事检察部门,刑事检察部门再将相关线索移交行政检察部门。做到“一案多查”“深入推进”,从案件源头彻底消除养老诈骗再生隐患。二是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安排一名员额检察官不定期到公安机关以案件讨论、查阅卷宗等方式,全面摸排公安机关在侦案件底数,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三是加强外部协作。积极主动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各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件会商等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顺畅,形成打击治理养老诈骗犯罪工作合力。
  强化宣传引导,筑牢防骗“防火墙”。一是制作防诈作品。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投放累计播放400余次,发布养老诈骗相关信息15次,点击超过200余人次,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二是广泛宣传发动。根据老年人的活动特点,送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广场发放宣传册100余份,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单、宣传海报,利用银行LED屏滚动播放等多种方式讲解常见的“免费领取鸡蛋”“ 推销假冒保健产品”“ 冒充公检法人员”等诈骗手段,叮嘱“空巢老人”在日常生活中不轻信、不盲目、不转账,提高防骗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三是开通便民服务。为扩大人民群众,特别是老年人举报、反映问题,四方台区检察院开通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广泛接受群众举报线索,促进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提升老年人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