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检察:以更优能动履职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强大攻势
时间:2022-05-11  来源:哈尔滨市检察院   作者:徐冰飞     编辑:何其伟     审核:王立岩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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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按照黑龙江省检察院、哈尔滨市委平安办对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哈尔滨市检察机关迅速行动,成立打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发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通并向社会公布“养老诈骗”举报通道、广泛宣传营造社会氛围,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积极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5月10日上午,哈尔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金力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部署推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要求全市检察机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优的能动履职,掀起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强大攻势,全力维护老年人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大的检察力量。
  “全市检察机关要聚焦重点、倒排工期、压茬推进,紧盯各环节目标任务、紧跟节奏步伐、紧抓特色亮点,优质高效落实各阶段工作要求。”据了解,这次专项行动分为宣传发动、打击整治和总结提升三个阶段进行,并对推进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宣传发动上要有热度。要采取“线上+线下”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创作发布以案释法普法作品,提升打击养老诈骗罪的社会知晓度、参与度;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情况下,采取开办法治教育讲堂、现场普法等形式,让涉老反诈宣传进社区、进超市、进公园、进广场、进家庭,切实把宣传发动贯穿专项行动始终,持续保持正向舆论热度。
  ——在打击整治上突出力度。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依法快捕快诉一批养老诈骗典型犯罪案件,严惩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分子;要加强对重大涉老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严格依法办案,严禁人为“拔高”“凑数”,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养老诈骗重点领域,开展公益诉讼探索。市院相关业务部门要按条线,对各基层院办理的涉老重大案件进行包案督导指导。
  ——在总结提升上体现高度。立足检察实际、聚焦综合治理、晒出特色亮点、形成典型案例;要结合在办养老诈骗案件,主动分析研判案件发生背后的原因,查找发现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通报情况或制发检察建议,促进依法完善监管;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挖掘培育典型案例、固化推广具有哈尔滨检察品牌特色的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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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依法许可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以发行股票、债券、基金或者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常见表现有哪些?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情况看,主要表现以下几种形式:
  (一)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二)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三)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
  (四)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老年产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