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监督:向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说“不”!
时间:2025-04-01  来源: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   审核:何其伟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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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召开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会议  强调

立足法律监督主责主业

以专项监督履职实效为高质量发展赋能增效

 

  3月31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召开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工作部署会议。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部署会议要求,明确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目标任务,并对扎实开展专项监督提出具体要求,着力以专项监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龙江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

  会议指出,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是落实党中央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决策部署、以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履职切入点和着力点,是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务实举措,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一项年度重点任务。全省检察机关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部署,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聚焦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开展专项监督,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持续擦亮龙江检察机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

  会议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聚焦依法加强涉企刑事案件立案监督,强化涉企刑事案件强制措施监督,坚决纠治以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11个方面重点任务,深入开展专项监督;紧盯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拓展线索发现渠道,实现线索及时移送、快速核查,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筛查问题线索,以数字检察赋能专项监督,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坚持标本兼治,注重在个案监督中发现问题、剖析原因,找准深层次原因、根源性症结,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完善制度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的发生。

  会议强调,要坚持依法平等保护、严格公正司法。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等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勇于自我监督,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纠正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又坚决纠治检察机关自身履行职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甄别纠正涉企冤错案件机制;依法一体履职、综合履职,上下级检察机关纵向贯通, “四大检察”同向发力,落实依法接续监督、内部线索移送、跨区域检察协作等工作机制,增强专项监督质效。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作配合。全省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扎实开展好专项监督工作;强化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完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办案协同、类案研判、宣传引导等工作衔接机制,切实增强工作合力。

  会议以视频方式同步开至各市(分)检察院。省检察院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各市(分)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条线检察人员在分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