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蓝护卫中国饭碗
2018年10月,马某、黄某在甘肃省武威市和酒泉市购进61吨散装玉米种子并发往吉林省公主岭市,由马某完成精选、包衣后,再发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期间,马某向杨某支付人民币10万元,用于在黑龙江省宝泉岭分公司共青农场等地农户手中收购“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包装袋,同时教授杨某拆除包装方法,并强调不得损坏包装。黄某取得包装袋后,未经垦丰种业公司授权许可,伙同陈某在佳木斯市雇佣人员进行灌装并对外销售。马某、黄某、陈某共销售假冒“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2598袋,非法经营数额共计人民币187万余元。马某、黄某等人通过销售假冒“德美亚®3号”玉米种子牟取非法利益后又采取同样作案手段假冒了其他商标进行非法牟利。
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在本案侦查阶段多次派员提前介入,为案件顺利侦结奠定基础。案件办结后总结防骗小妙招,印制《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广泛开展防骗宣传,所宣讲的防骗技巧时至今日仍被当地农民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