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泉岭:以“检察+”为引领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时间:2024-06-21  来源:宝泉岭人民检察院   作者:曹 琪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 博     录入:薛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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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续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协调发展。宝泉岭人民检察院因地制宜、检察牵头,开辟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路径,全方位、无死角打造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检察+学校”

纵深开展法治教育

  该院立足检察职能,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加强与辖区学校的沟通联系,在辖区法治副校长全覆盖的基础上,制定《宝泉岭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实施方案》,确保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到实处。为更好的履行法治副校长职责,不仅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法治副校长牌匾以及联系方式,还在学校内部设置法治副校长办公室,以月坐班形式了解学校情况,接受师生咨询,并参与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将检察工作与学校建设深度融合。

  该院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向纵深发展。依托“知心姐姐工作室"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线下通过“知心姐姐普法进校园”法治巡讲,以学生“点餐”式普法进行有效宣传,让学生在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内汲取法律知识。线上通过微信公众号持续更新“反诈进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知多少”“守护少年的你”等栏目,持续将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实落细。

 

“检察+公安”

全面进行法治保护

  该院与公安机关在硬件和软件方面下功夫,多措并举守护未成年人。硬件设施方面,通过“一区两基地(未成年人一站式办案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教育基地、禁毒教育基地)”建设,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在软件设施方面,该院与黑龙江省垦区公安局宝泉岭分局成立普法宣传小分队,利用节假日的时间,深入学校进行普法宣传,同时自制普法宣传短剧,在各学校课间持续播放,让未成年人能够遵守法律、敬畏法律。

 

“检察+法院”

及时开展庭后帮教

  该院作为刑事案件的中枢环节,不仅与公安机关共同把好入罪关口,同时与审判机关把好帮教关口。近年来,宝泉岭人民检察院与宝泉岭人民法院共同协作制定《未成年人庭后帮教实施方案》,在涉案未成年人判处刑罚后,对其进行帮扶教育,以“回访+谈心”的方式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及时回归正途。

  检察机关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受理后,针对于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与法院共建涉未民事案件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机制。制定《关于联合开展涉未民事案件未成年人权益综合司法保护工作实施意见》,构筑开展民事案件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有效机制。

 

“检察+家庭”

广泛宣传依法带娃

  《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后,该院在各社区设立“家庭教育服务站”,将检察工作与家庭教育工作相衔接,定期向辖区家庭普及“依法带娃”的法律知识,让更多家庭受益。还在服务站接受家庭咨询,深入未成年人家庭内部帮助解决家庭带娃困扰,让每个家庭都受益。